老翁瘋狂追求女業務 誹謗、傷害罪成立

一名七旬老翁瘋狂追求徐姓保險女業務員,但女方並不領情,老翁憤而寄信給業務員的親朋好友,用私生活不檢點,男女關係複雜等難聽的用詞指控女子,甚至還闖進女子的公司停車場,歐打被害人。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之後,法官認為,無論內容是否為事實,涉及私德就要罰,因此,判決老翁二個誹謗罪,共處拘役130天,至於傷害罪的部分也成立,處四個月有期徒刑。

文章標籤

toot20140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